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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10-03-30    点击次数:


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消防部队完成防火灭火和社会抢援工作任务的需要。要积极拓宽消防经费筹集渠道,鼓励和提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自愿资助消防事业。

  四、重点工程

  (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程。

  2007年6月底前,县级以上城市设置的市政消火栓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确保实现市政环形管网供水;实现县县建有消防站。2007年底前,各地要完成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站和危旧营房的改造工程,重点改善消防执法、执勤一线官兵的工作和生活条件。2007年底,省、市按照《消防指挥中心设计规范》(GB5031- 2000),建立健全消防调度指挥机制。2008年底,所有地级以上市原则上要建成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特勤消防站,每个县消防中队建立特勤班。2010年底,沿江河、沿海城市原则上要建立水上消防特勤专业队伍,大城市或城市群要组建城市航空消防救援站或区域性航空消防救援站。

  (二)消防装备建设工程。

  大力加强消防技术装备和一线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加大配置举高车、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AT泡沫消防车和高压细水雾破拆消防车力度,提升对重特大火灾的扑救控制能力;加强处置特殊灾害事故所需的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排烟照明车、防化洗消车及生命探测仪、破拆、侦检、洗消等特种器材装备建设,提高各种复杂情况下抢救人命和现场处置的能力;配齐、配强新型战斗服、空气呼吸器、头盔、安全带等11种个人防护装备,提高消防战斗员的防护能力。抓紧淘汰更新已满服役年限或不能担负执勤灭火任务的消防车,新建消防站应按国家标准配齐消防车辆装备。 2007年底,全省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规定的消防车辆、装备。建立全省消防特种技术装备维修中心。

  (三)科技防火工程。

  积极加强消防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新型防火材料、新型灭火剂、新型消防装备以及地铁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预防与控制的技术研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防范和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各地要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督促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火灾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动态监控和火灾的早期预警。对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要大力推广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智能型推闩式门锁、自救逃生梯等技防设施,提高防控火灾能力。

  (四)消防信息化建设工程。

  根据“节约、高效、资源共享”原则,依托省应急指挥系统和“金盾工程”,建立完善省消防通信指挥体系、消防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和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加快消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提升灭火救援、消防监督的科技化、信息化含量。各地要针对恐怖暴力事件和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处置,按照训练基地化、模拟化的要求,于 2010年年底前建立现代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灭火救援模拟训练基地,努力提高训练模拟化程度。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实施日期:200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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