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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云梯车事件”理性看待消防救援工作
来源:浙江总队台州支队    发布日期:09-08-27    点击次数:


众随即将消防大队告[FS:PAGE]到上级机关,说消防大队不作为,有警不出,类似情况,还有很多。这里要说明一个观点,从法律上讲,公安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生命安全受到紧急威胁事件的救援工作,换句话说,像掏马蜂窝、开门拿钥匙、登高取物、抓蛇等事情,完全属于“为民做好事”的范畴,不是法定职责。近年来,由于媒体对消防救援的关注和宣传越来越多,一方面树立了消防官兵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却也给群众带来了误导,认为这些事情都是消防部门必须做的,在今后的宣传工作中,我们应克服这种倾向。另外,消防救援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处理第三方的利益,从“云梯车事件”中,我们已经隐隐约约的看到了,在以人为本的今天,在个人利益不可侵犯的现实社会中,由于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有时要拉闸断电、破拆建筑、封闭道路、断气断火、人员撤离,或者需要牺牲少数人的利益为代价,而这一切的后续处理和法律保障,基本上还是个空白,无章可循,无据可依,我们在承担救援责任的同时,也随时接受第三方将我们告上法庭的可能,今天,张三将照片上传到网上,妄加指责,明天,李四就有可能说你侵犯了他的利益,要你负责赔偿。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正视。

  我们认为,消防救援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他不单单是消防机构一个部门的事情,更需要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多年来,我们可爱的消防官兵,为了践行“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铮铮誓言,忍辱负重,埋头苦干,无怨无悔,无私奉献,希望善良的人们,能够理性、客观的看待消防救援工作,少一些指责,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埋怨,多一些理解,善待我们辛苦的消防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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