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需求的[FS:PAGE],同样,人员编制受部队体制的影响,一时半会儿也无法解决,我们只有立足现有的装备和人员,进一步挖掘潜能,以发挥救援效能的最大化。
从现实上讲,消防救援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的矛盾和困惑。消防部队有规定,接到报警后一分钟内必须出动,这一点,没有问题,因为我们每天都在训练,但为什么,老百姓总是抱怨我们来迟了,这里有两方面原因。主观上,群众报警后,最理想的情形就是消防官兵从天而降,心理学告诉我们,人们在发生紧急情况下,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感觉时间是很漫长的,是平时的两到三倍。客观上,从道路交通状况来看,消防车在行驶过程中,虽有法律明文规定“消防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但现实的道路交通状况,有时连正常的行驶也无法保障,如天台的南门大桥和福溪路,一到夏天的晚上,桥上、路上满是纳凉的人群,摆满了冷饮摊、小地摊,原本只要5分钟的路程,现在没有20分钟根本就过不去,象类似的情况,比比皆是;从车辆性能上来看,消防部队现配备的车辆基本上是国产的东风、解放、五十铃、斯太尔等牌子,车辆性能不是很好,有的甚至是超期服役;从技术角度上来看,消防车载水容易摇晃,转弯时惯性作用大,驾驭难度高,驾驶员由于受部队体制限制,“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每年都要面临着服役年限、转业退伍、工作岗位调整等诸多因素影响,驾驶时间、驾驶经验、驾驶技术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从个别行人和驾驶员的素质来看,现在有些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对消防警报无动于衷,你开你的,我开(走)我的,不注意避让,甚至与消防车穿插绕行,引发交通事故,前几年,我市就发生了两起这样的事件,先后导致2名战士在事故中死亡,这是一种多么无谓的牺牲,我们的战士没有倒在火场上,却被个别无知的驾驶员和行人间接的断送了生命。还有就是救援现场的问题,部分群众爱围观、看热闹,直接影响着我们救援行动的展开,在水带铺设的路面上,来往的车辆随意的碾压,指手划脚的对消防官兵评头论足,却不愿伸出手来帮我们拉一拉水带,有的为了自己的一私之利,从消防官兵手中争夺水枪,更有甚者,在救灾现场情况不明的条件下,盲目怂恿消防官兵冲进火场,2007年,浙江平湖的两名消防官兵在扑救木材厂火灾中,在企业主告知断电的情况下,冲进火场,却不幸被带电的高压线击中身亡,前不久,类似的事件,又发生在诸暨的一场火灾,一名19岁的消防战士为此而付出了年轻的生命。我们理解群众在发生火灾后,那种焦急万分的心情,但消防救援工作也是一门科学,有规章制度、有处置程序,任何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情,最终都要付出代价的。
从道义上讲,消防救援工作还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的支持和谅解。这里有一组数据:1990年,台州某县消防队,人员编制23人,全年接警出动95起,其中扑救火灾82起,社会救助13起;2009年,人员编制30人,全年接警出动650起,其中扑救火灾341起,社会救助309起。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这二十年期间,基层消防队在任务增加到6倍的情况下,人员却只增加了三分之一,消防官兵每天疲于奔命,警力不足已严重的制约了消防救援工作的发展。为了确保我们的主业(防大火、灭大火)不受影响,保证有足够的执勤力量和消防监督力量,应对随时可能突发的事件,我们不得不调整“有警必出”的服务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将社会救助的险情划分等级,视情出警,但由此而产生的误会,却又被少数群众所不理解。前段时间,有一名群众,因家中阳台有一个马蜂窝,打电话报警求助,当消防大队告知他,由于有其他重要工作而无法脱身,需过段时间再来处置时,该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