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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需通过消防技能等级考试方能上岗
来源:广东消防网    发布日期:11-07-29    点击次数:


  从事保安服务或新招录的保安员,要通过相应的消防技能等级考试,专门从事建筑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的保安员要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日前,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先后发文,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统筹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保安服务行业监管的范畴,扎实推进保安队伍开展消防工作。

  据介绍,目前,仅广东省就有超过40万的保安队伍。而且保安员工作在社会单位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发现扑灭初起火灾的优势。因此,推进保安队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对于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提升社会防控火灾整体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提升保安队伍的消防安全技能,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进一步规范保安队伍在门卫、巡逻、守护、押运、安全检查、报警监控等消防安全工作行为,广东省公安厅要求,保安从业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技能培训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换岗培训内容,并力争在今年底,对已经从事保安服务和新招收的保安员开展一次不少于二天的消防技能培训。与此同时,相关培训机制也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如从事保安服务和新招收的保安员要通过相应的消防技能等级考试,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保安员等级资格考试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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