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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部署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来源:广东消防网    发布日期:13-07-18    点击次数:


nbsp;   2012年10月1日,东莞正式试行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制度,东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东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行政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7个工作日。

    据了解,试点工作启动后,公安消防机构仅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消防设计文件进行行政审批,而施工图审查机构则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对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全面技术审查。

    那么,如果消防部门不进行技术审查,会不会影响消防工程质量?消防部门表示,将审批严格依法实施审查,确保图纸审查的质量。

    根据《通知》,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对存在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若一旦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不得变更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机构不得承接经其他审查机构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复审任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应如实出具审查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要点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各级住建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建设单位强制指定、推荐审查机构,不得干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

    “以前如果有工程要进行消防审批,需要同时把设计图纸和消防审批申请交给我们,让我们同时审批。”东莞市消防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技术审查职能分离后,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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