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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生纵火案四人遇难 死者均来自汕头潮南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发布日期:13-06-03    点击次数:


  5月30日2时左右,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社区步步高大道177号一楼士多店发生火灾,在商铺内睡觉的四人全部死亡,其中两名是儿童,只有店主陈某泉幸免于难,五人均来自广东汕头。至30日19时,当地警方抓获戴某轩(男)、陈某光(男,均长安镇人)等9名涉案嫌疑人。

  经初步审查,戴某轩夫妇与陈某泉签订租赁合同。由于戴某轩夫妇打算将利轩楼拆除重建,要求陈某泉退回铺位。陈某泉以合同期未满为由不予退还。此后戴某轩找到陈某光,委托其帮忙找人一起去“收回”该店铺。陈某光于5月28日凌晨1时纠集周某龙、宋某伦、杨某等6人对该店铺进行了打砸,又于30凌晨2时纠集周某龙、宋某伦、杨某等5人,由杨某购买汽油倒入塑料瓶中,将店铺卷闸门稍微拉起,然后点火丢入店内纵火。经核实,死者分别为:陈汉炎(31岁,男,店主二弟)、赵雪雁(31岁,女,店主妻)、陈嘉鑫(8岁,男,店主儿子)、陈嘉俊(5岁,男,店主儿子),均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禾皋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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