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2日凌晨4时34分,汕头市金园派出所辖区某小区一住户发生火灾。夜深人静,风助火势,火苗蔓延异常迅猛,火舌不时窜出窗外,该住户夫妇和两个小孩一家4口全部被困在屋里。情况万分危急之时,一辆红色轻便消防车穿过巷道障碍,快速停在失火楼房跟前。几名身着警服的派出所民警火速跳下车辆,熟练地架起了车上的喷水管,对火场进行喷水灭火,并破门而入,冒着屋子里的滚滚浓烟、扑面而来的热浪和不时坠落燃烧物,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冲入火场,与随后赶到的消防官兵将被大火围困的群众安全解救出来。
原来,救火者是金园派出所的朱教导员带领民警驾驶市公安局为基层派出所配发的轻型消防车。如今,这种小小的消防车发挥了灵便和贴近火灾现场的优势,成为派出所的“灭火利器”,为抢救被大火围困的群众争取到了宝贵的黄金时间。
据了解,为基层派出所配备轻型消防车是副市长、公安局长江楷鑫在充分研判、科学分析汕头消防安全形势的情况下,针对汕头中小企业众多、城中村、乡镇道路狭窄、大型消防车难以通行的特点,建设性推出的“五项措施”之一。为着力提升各基层派出所灭火救援能力,改善我市消防安全形势,市公安局决定为汕头97个派出所各配备1辆轻型消防车。该车不仅具备喷水灭火功能,还配备了破拆、救援装备,十分适合火灾初期的灭火和救援工作。
今年3月以来,在热心企业家的帮助下,市公安局订购了100辆轻型消防车,先期66辆轻型消防车已先后分两批发放到金平、龙湖30个派出所和澄海、潮阳、潮南分局各基层派出所,并多次组织派出所民警演练培训,快速掌握和熟悉消防车的操作使用,大大提升了基层派出所灭火救灾能力。
据统计,自今年3月6日以来,配发了轻型消防车的基层派出所接到110火灾警情指令后快速出警19场次,参与灭火救援8次,每次都发挥了轻型消防车的优势,一次次地化险为夷,将一批火灾苗头扑灭在初发状态,无一酿成火灾事故,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在金园派出所辖区发生火灾险情的同一天,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环东路一民居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当地谷饶派出所迅速出动轻型消防车,发挥该车小、快、灵等良好机动性能,穿乡进巷,火速直至现场,及时将该宗火灾苗头扑灭,由于抢险及时,火场过火面积仅为约10平方米,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又一次发挥了该车的威力。
俗话说:水火无情。无论火灾还是水险,抢险救援都是人民警察神圣的职责。汕头市公安民警在熟练使用轻型消防车进行灭火救灾的过程中,还“创造性”开发轻型消防车的另一个功能,那就是——排涝。4月30日,潮阳分局接群众报案,城南五响后田沟地的10多户人家的老房子因排水沟堵塞问题,房屋遭受水浸。及时解决洪涝对群众困扰,防止水浸引发老房子坍塌成了当务之急。该分局城南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和五响居委干部到场开展工作,利用轻型消防车的抽水机进行抽水排涝,组织干部群众对附近排水沟渠进行疏通,经过奋战,受浸群众家中积水迅速得到排除,现场群众对轻便消防摩托车的新功能和民警急群众所急的精神无不交口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