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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部署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消防在线    发布日期:13-01-05    点击次数:


  中国网12月31日讯 公安部12月31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组织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强调,全国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今冬明春全国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为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刘金国指出,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期,特别是今年入冬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相对往年偏低,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剧增,加之这一时期各类节日和大型活动多,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多。在严峻的火灾形势下,开展强有力的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显得尤为重要。要坚持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推动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要依托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发动各种基层力量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要在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行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强化执勤备战,切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刘金国强调,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公安机关,公安部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公安部警务督察局、消防局将组织对各地开展联合督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据了解,“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自2012年12月31日开始,2013年3月全国“两会”后结束。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等小单位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以及建筑施工工地和节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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