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汕头市澄海区发生两起严重溺水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人失踪。汕头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锋,市委副书记、市长郑人豪,市委副书记孙光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通声分别作出了批示,强调指出,人命关天!作为责任政府,各级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监控和巡查措施,坚决防止溺水死亡事故发生。要求各区县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溺水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溺水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溺水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市府办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溺水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清醒认识到溺水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家庭幸福的高度出发,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溺水事故防范应对各项工作,坚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市教育局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对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部署;要组织、指导、督促每一所中小学校给每一名学生家长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坚决避免中小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街道(镇)、社区(村)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实际案例的警示,使其自觉不到危险水域游泳、玩耍。
共青团、妇联、工会、红十字会组织要利用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和相关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要建立政府、学校、企业、社区、家庭等的联动机制,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监管,防止其到危险水域游泳、玩耍。要特别加强溺水自救、互救方法的宣传教育,使群众掌握自救技能,熟练正确救人方法,避免盲目施救,引起溺水连锁反应。广大学生家长要负起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对孩子的“防潮防溺水”的教育和管理,与学校一起共同构筑“爱护孩子生命”防线。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辖内江、河、湖、山塘、水库、海滩等的溺水安全隐患。对排查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在人流密集和事故多发的水域设置隔离带、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防止群众到危险区域游泳、玩耍。必要时派出人员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劝阻、及时施救。各主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游泳场所的管理,全面检查设施设备、警示标识、规章制度、水质卫生、各类救生器材、救生员配备和持证经营等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溺水事故。要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管理人员、救生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溺水事故防范应对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协调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溺水事故防范应对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溺水事故多发的地方、部门,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责任。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因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导致延误最佳救援时机和影响事故处置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