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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店镇“12.04”纵火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来源:汕头日报    发布日期:12-12-13    点击次数:


  12月4日下午,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发生一宗致14人死亡、1人重伤的恶性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刘双云于当晚在普宁市梅林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2月11日,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以犯罪嫌疑人刘双云涉嫌放火罪提请潮南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潮南区检察院当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双云现年26岁,小学文化程度,湖南省攸县皇图岭镇双和村人,案发前是陈店镇新溪西村陈某鹏文胸加工厂的员工。2012年11月下旬,厂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刘双云上报的加工件数与车间核对数不符,怀疑其虚报加工件数赚取工钱,并因此拒付犯罪嫌疑人11月份的工资。犯罪嫌疑人刘双云与工厂老板陈某鹏多次交涉未果,因此产生报复陈某鹏的念头。12月4日下午3 时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刘双云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进入工厂,分别在工厂大门口及一楼堆放海绵和布料处、楼梯口等地方泼洒汽油,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几捆布料后逃离现场。大火迅速由一楼蔓延至楼上,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共造成厂内15名工人被困,其中14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

  案件发生后,汕头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赶赴现场掌握情况,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及时提出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协助案件尽快办理。12月11日,潮南区公安分局以犯罪嫌疑人刘双云涉嫌放火罪移送潮南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该院侦监部门快速成立专案组,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并于当天以涉嫌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双云依法作出批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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