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冬季,生活用火、用电等大量增多,火灾危险性加大,加上冬季天干物燥,是火灾发生比较频繁的季节。消防专家提醒,市民应做好冬季火灾防范工作。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汕头市处于火灾多发态势。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发生火灾162起,死亡12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707.7万元。其中,共发生亡人火灾4起,分别是:金平区二马路“4.03”火灾(死2人),潮南区司马浦镇“4.15”火灾(死4人),龙湖区陈厝合“7.13”火灾(死3人),潮阳区贵屿镇“10.04”火灾(死3人)。
“三小”场所火灾多发
经汕头市消防部门分析,今年火灾存在以下一些特点:首先,“三小”场所火灾多发频发。今年三起较大火灾,两起发生在小作坊,一起发生在小档口。“三小”场所一直是我市经济实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小、远、散、多、人员密集”的特点,而且大部分场所与家庭在一栋建筑内,火灾危险性高,动态监管难,整改难度大,隐患回潮快,极易造成亡人火灾。特别是这两年来,企业经营成本大幅上升,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中小场所业主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带“病”经营,导致安全隐患问题更为突出。
先天性火灾隐患突出
其次,部分场所先天性火灾隐患突出。大量小作坊、小档口建设在集体用地及宅基地上,缺乏统一规划,建造时忽视消防安全设计,建筑物预防和抗御火灾功能缺失,普遍存在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乱拉乱接、建筑消防设施缺乏等隐患,消防安全生产环境较为恶劣。
同时,此类场所绝大部分未办理土地、规划、消防、环保、房产等手续,自由生存,长期游离于行政监管之外,火灾隐患没有得到及时的发现和消除。
群众消防意识需提高
据了解,今年三起较大火灾充分暴露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和老人、小孩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普遍存在火灾发生后不懂报警、不懂扑救初起火灾、不懂逃生等问题。同时,我市流动人口较多,此类人群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薄,且多住在消防安全环境较差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经常因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不慎引起火灾事故。
防止电器带“病”工作
消防部门指出,目前已进入冬季,天气转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剧增,加上气候干燥,极易发生火灾。而且,圣诞、元旦接踵而至,各种庆祝集会和商场、市场活动将增多,人流物流集中,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防专家提醒,一旦家用电器出现故障,一定要及时维修,千万不能让电器带“病”工作。要严禁在一切易燃易爆单位、物资仓库和其他一切禁烟区内吸烟,要纠正不良的吸烟习惯,不能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能乱丢烟头和火柴梗、乱弹烟灰,更不能将引燃的烟头随处乱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