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上19时47分,位于汕头市华山路和黄河路交界处修理厂内喷漆车间发生火灾,汕头支队龙湖大队二中队接到119指挥中心出动命令后,立即出动2台消防水罐车及14名指战员火速赶赴现场实施扑救。
到达现场后,中队长吴康华迅速带领侦察小组进行火情侦察,通过侦察发现修理厂内的喷漆车间发生火灾,火势较大,冒出大量浓烟,里面存放了大量的油漆、车辆配件和一辆小车正在燃烧,火势已经突破窗户,蔓延到整个汽车修理厂,内部有部分油漆发生爆炸,现场情况十分紧急。指挥员迅速命令战斗一班出一支水枪,迅速堵截火势向库房蔓延,特勤班单干线出两支水枪,从汽修厂正面进入内攻喷漆车间大火,四名攻坚组队员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进入火场对其燃烧小车进行射水,并迅速营救内部人员;随后增援力量龙湖一中队两台水罐车和一台抢险救援车到场增援,给我中队战斗车辆供水并做好现场照明。
中队指战员奋力灭火,将车间火势控制在车间内部,没有再向外部蔓延,但由于车间内部结构复杂,里面存放了大量物品,射流无法有效的直击到着火点,中队长吴康华观察完现场情况后果断决定,进入喷漆车间内部借助平台设置水枪阵地灭火,同时命令特勤班长带领四名攻坚组队员将车间上部铁皮吊顶和其它附属构件,用火钩、铁铤等破拆工具将坍塌顶棚全部破拆掉,铺设三盘水带,出一支多功能水枪,直击着火点,战斗一班一支水枪继续从侧面进行堵截,左右各布置一支水枪,从空间上对火场形成了合击,迅速扑灭了火势。
经过中队官兵近五十分钟的奋战,终于扑灭了大火,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又一次巩固了汕头龙湖消防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