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2011春季攻势”、“粤安11”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为海岛人民群众欢度元宵佳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汕头消防支队南澳大队积极配合南澳县公安局,在全县组织开展“粤安11”专项行动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
2月15日晚上,汕头南澳县公安消防大队在接到上级相关通知后,立即组织召开大队党委会,认真对“粤安11”专项活动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作坊、仓库。
2月16日下午,南澳大队成立消防监督检查小组,联合公安,工商,安监,质检等职能部门,深入海岛各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整治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封堵、停用或损坏建筑消防设施、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问题。在检查中,大队消防监督人员耐心讲解了灭火器的使用、烟花爆竹存储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知识,并适时为各单位敲响警钟,要求各销售点:一是要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是要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三要加强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要加强重点监督管理,严防死守,落实专人看管措施,及时消除工作中的死角和漏洞,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摊点5个,发现火灾隐患2处,责令当场整改火灾隐患2处,有效提高了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为辖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宵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