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5日10时20分,位于汕头迎宾路“建设大厦”后面商住楼楼下酒吧突发大火,现场火势猛烈,烟雾较大。险情就是命令,汕头支队龙湖大队二中队接到119指挥中心出动命令后,龙湖中队立即出动2台消防水罐车及14名指战员火速赶赴现场实施扑救。
10时27分,消防官兵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后,经官兵们侦查发现:着火点为一间营业酒吧,过火面积约80平方米,火势较大,现场上空腾起巨大、浓烈、刺鼻的浓烟。指挥员侦查完火灾现场并确定无被困人员后,电源被切断。同时果断下达战斗命令进行力量部署,命令破拆小组从正门的左侧对落地玻璃门窗进行破拆并进行排烟,战斗小组佩戴空呼出一支水枪内攻灭火,同时成立搜救小组疏散二楼停车场人员;随后增援力量东厦专职队、金平二中队到达现场,东厦专职队从正门出一支水枪内攻灭火,金平二中队到场后负责供水。经过全体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失火酒吧被成功扑救。由于火灾现场还有多处阴燃,为了不留隐患,指挥员命令对火场进行彻底检查,防止发生再次复燃,消防官兵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复燃的可能后交接现场撤离。
消防官兵克难攻坚,不惧艰险,成功将火灾扑救,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履行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时代使命。为民服务的精神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目前,火灾发生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