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防总队4日披露,十月前三日,广东8人因消防违法被拘,80余家单位被责令停产、停业、停工。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利志鲜水果店,首层为水果档口,2层放置水果包装纸箱等物品,3层以上为居民住宅。当地安全监管等部门曾三次发出整改通知,责令水果店清理2层纸箱等杂物,但店主置若罔闻。10月1日凌晨4时,该档口发生火灾。经查,起火点位于水果店的2层。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对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利志鲜水果店老板张某和经营者陈某予以15日刑事拘留。
潮州市饶平县公安消防部门在对当地一家工艺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人员余某在不具备操作资格的情况下正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其行为涉嫌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公安消防部门决定对余某行政拘留2天。
梅州市公安消防部门在平远县远旺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韩某在液化气站等候加气的过程中,感觉疲劳便前往加气台另一侧抽烟。气站属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公安消防部门决定对韩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
仁化县仁化镇梅花村一出租屋内,罗某感到无聊,谎报火警称:房子起火,火势非常猛烈,且有人员被困。考虑到火情严重且有人员被困,消防大队立即出动全体官兵和车辆前往扑救。但到达现场后,未发现任何着火痕迹。当事人罗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谎报火警)的事实成立”,公安消防部门决定对罗某处以5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