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汕头市潮阳区公安消防大队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消防总队的有关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
连日来,汕头市潮阳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防火监督人员分组包片深入辖区各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条件,施工单位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火灾扑救疏散演练等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经检查发现,大多数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能够按施工方案和消防设计进行施工;但也有的工地临时工棚内电气线路未穿PVC阻燃管保护、灭火器材不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象。监督人员通过对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教育,要求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及时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
大检查工作中,潮阳区公安消防大队非常重视落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施工单位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要求他们首先增强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施工人员消防培训及演练,增强施工人员“四个能力”。大队还把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纳入检查范围,确保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装的消防产品是合格的,能在火灾发生时发挥有效作用。
同时,潮阳区公安消防大队积极协调潮阳电视台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营造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